參、基督的救贖-解開神人生死之奧秘
一、 基督是誰?
基督是神所差派到世間來解決人生問題的救主。
祂是三一神具體的表現。
『因為神格一切的豐滿,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裏面。』歌羅西書二章9節)
祂又是神成為肉體:
『話就是神。…話成了肉體,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,豐豐滿滿的有恩典,有實際。』(約翰福音一章1節,14節)
故此,祂是完整的神,又是完全的人。
祂比好人更高!
祂比偉人更高!
祂比賢人更高!
祂比聖人更高!
祂乃是神人!
二、 神人之死
這位神人被釘在十字架上,完成救贖的工作。
祂的死是以三種身分而死:
1. 作為神的羔羊,祂的死除去人的罪。
『神的羔羊,除去世人之罪的!』(約翰福音一章29節)
2. 作為被舉起的銅蛇,祂的死毁壞古蛇-撒但,對付人裏面的蛇毒-罪性。
『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,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。』(約翰福音三章14節)
3. 件為一粒麥子,祂的死釋放神聖的生命。
『一粒麥子…死了,就結出許多子粒來。』(約翰福音十二章24節)
現今:
祂的死除掉人不該有而有的罪!祂的死賜予人該有而沒有的生命!
信息選讀
基督在復活裏成為賜生命的靈
神創造人以後,撤但進來使人墮落,而後基督來救贖我們;藉著基督的救贖,神創造人所要達到的目的就達到了,祂就把祂自己在基督裏裝到我們裏面,然後把我們帶回到祂那裏。這樣說來,我們現今是在那裏?是在地上,還是在天上?可以說,我們是在地又在天。就我們物質的身體說,我們今天是在地上,但以弗所二章說,我們與祂一同坐在天上(6。)。歌羅西三章也說,我們一同與祂藏在神裏面(3。)。所以,一面說,我們是在地上;另一面說,我們又是在天上。
好比房間裏有些燈管,當電流通的時候,房間裏的燈管就與發電廠相通。發電廠的電通到房間的燈管裏,就使燈管與發電廠相通;然而,你若把中間的電線一拿掉,這些燈管與發電廠是絕對沒有關係的。照樣,賜生命的靈就是神與人中間那一條線。我們人在這裏,而神在那裏,原是毫不相干的;然而現在,賜生命的靈進到我們裏面,就好像電進到燈管裏。通電的電線如何把燈管和發電廠通起來,聯成一個;賜生命的靈進到我們裏面,就使我們裏面有了神,並使我們這些人通到神那裏,叫我們這些地上旳人與天上的神完全相通。
當主耶穌話成肉體時,祂成了神而人者;今天我們乃是成了人而神者。你不要看我是個人,我裡頭有神,我是通著神的。基督一切的故事都在賜生命的靈裏。在新約的頭一卷書信裏,羅馬書就給我們看見,在基督裏一切的故事,無論是祂所是的、所作的、所完成的、所達到的,統統在這個賜生命的靈裏,而這個靈已經進到我們裏面。
關鍵乃在於這個賜生命的靈。神在這個賜生命的靈裏,十字架的死在這個賜生命的靈裏,復活的大能也在這個賜生命的靈裏。這個賜生命的靈,就是基督,這是三而一的神。父在子裏面,子就是那靈,那靈在我們裏面;這樣,三而一的神就把祂自己作到我們裏面。
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a4kihyqRGBK4_yttzOJKeRk-/article?mid=383&pk=%E8%94%A1%E7%87%88%E7%87%A621年前劈腿 殺2人 已婚汪約翰牧師追女牧師 動粗嗆「我殺過人」 把教友當情敵痛毆被判9月 2010年08月07日蘋果日報 【綜合報導】汪多年前擔任水利局官員時,因情感糾葛拿刀砍頸殺死一對男女同事,他假釋出獄後成為虔誠基督徒並擔任長老教會牧師,不料前年竟違反教會戒律,不顧已婚身分追求另名女牧師,還將情敵打得頭破血流,並恐嚇:「我白道、黑道混過,有殺過人!」高雄地院昨依恐嚇等罪將他判刑9月。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總幹事張德謙昨表示遺憾,強調「會先將汪牧師停職,若判刑定讞就免職。」長期輔導受刑人的更生團契總幹事黃明鎮感慨:「汪約翰犯的罪,得罪了神也得罪了人。」專精基督教研究的聯合大學副教授林本炫則痛批:「教會考核系統出了大問題!」 汪約翰現年57歲,本名汪維民,21年前他擔任水利局工程司,已婚的他和女同事傅麗香交往後分手,1989年11月間,他前往傅女家討債2萬元時遇到男同事林建宏,汪醋勁大發爆發衝突,拿出預藏的開山刀攻擊兩人,兩人也拿水果刀還擊,最後傅女、林男頸部幾乎被砍斷而死亡,汪也頸部受創、左小指被砍斷。 汪被判囚10年,1996年假釋後接受神學院教育等訓練課程,2003年成為長老教會牧師。但他浪子回頭並不徹底,前年重蹈覆轍,再因感情出軌而施暴。 起訴指出,汪結識屏東繁華教會女牧師陳郁分,不顧已婚身分追求陳女,因見陳與另名男子蔡燈燦互動密切而不滿。 握十字架辯自衛 前年9月25日上午,汪到陳女住處想談判,碰巧遇到陳女與蔡男一起出門,汪掐住蔡脖子恐嚇:「我白道、黑道混過,有殺過人、坐過牢,你飯多吃些、話少講些,你給我小心點。」之後離去。 稍後汪折返,拿安全帽和登山杖朝蔡猛打,打到蔡頭破血流、眼眶骨折。汪被起訴後,法院開庭時他穿著牧師服,手握十字架向法官強調他是神職人員,遭蔡痛毆才反擊,三方無感情糾葛,但法官見蔡傷勢嚴重,且無任何物品防身,不信汪說法。 汪約翰去年被調往南市海佃教會,該教會昨沒人在,陳女上月也離開繁華教會。 汪約翰 小檔案 ◎年齡:57歲 ◎婚姻狀況:已婚,本名汪維民 ◎犯案及特殊經歷: ˙1989年:任職於水利局,因感情及債務糾紛殺害一對男女同事,被判囚10年 ˙1996年:假釋出獄,受洗為基督徒 ˙2003年:就任高雄中會聖心教會牧師 ˙2008年9月:因感情糾紛恐嚇並棒打情敵 ˙2009年3月:就任台南中會海佃教會牧師至今
他的太太和聖心教會的長老要負起責任,為何長老允許牧師娘可以外面居住(台南高雄兩邊跑)只要聚會出現就好.聘任牧師的條件是如何談的.
他的太太和聖心教會的長老要負起責任,為何長老允許牧師娘可以外面居住(台南高雄兩邊跑)只要聚會出現就好.聘任牧師的條件是如何談的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