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的作為不是按祂的公義

叫我們滅亡

乃是按祂的大愛

賜我們永遠的生命

使我們得著生命的光

 

新約聖經共有27卷,開頭四卷稱之為福音書,以主耶穌在地上的行止為主要內容。其中一卷約翰福音,在第9章裡有一段這樣的記載:

 耶穌經過的時候,看見一個生來瞎眼的人。門徒問耶穌說,拉比,是誰犯罪,叫這人生來就瞎眼?是這人,還是他父母?耶穌回答說,不是這人犯了罪,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,乃是要在他身上顯明神的作為。(約9:1~3。)

 

 耶穌就使這生來瞎眼的人看見了;可是,故事沒有完。當時猶太人中有一群宗教家,非常反對主耶穌。常常以猶太教傳統的律例典章,吹毛求疵的挑剔主耶穌的作為,企圖定耶穌的罪。這些宗教家叫作法利賽人。

 

 法利賽人第二次叫了那從前瞎眼的人來,對他說,『我們知道這人(耶穌)是個罪人。』那人回答說,『祂是個罪人不是,我不知道;有一件事我知道,從前我是瞎眼的,現在看見了。』(約9:24~25。)

 

 這則記載非常有意思,可惜人通常只注意主耶穌使瞎眼的復明這件神蹟,卻忽略了環繞在這件神蹟周遭的啟示。

 

 使瞎眼的復明是件神奇且需要大能的事,然而在這件神蹟發生前後,看不見祈求神奇能力的禱告,也聽不見目睹神蹟後的歡欣與讚美。神蹟前後的對話是到底誰犯了罪,和主耶穌是不是罪人?這問題暴露出,人的眼瞎,以及宗教對瞎眼之人的愛莫能助。他們活在是非對錯之中,看不見神生命的作為,以致像瞎眼人一般,對神的事毫無所悉。他們無所顧忌的談論置人於死的罪,殊不知問誰是罪人的,自己是罪人;指責人是罪人的,也當然是罪人。

 

 看來似乎荒唐的景象,今天依舊在我們身邊重演。多少次,我們心底浮起陣陣疑慮,到底是誰作錯了甚麼事,帶來如此這般的結果。多少次,我們看見宗教審判的手指,指向所有的方向,除了審判者的自己。

 

 然而,主耶穌和那個瞎眼的人如何呢?難道主耶穌不知道誰有罪麼?難道那生來瞎眼的,有能力判斷誰是誰非麼?

 

 這裡的癥結是,人和宗教均不知主耶穌所關心的為何?主耶穌關心的,不是誰有罪;主耶穌關心的乃是神的作為。如果主耶穌關心的,是誰有罪,你我心知肚明,我們都有罪,都難逃罪的審判。所幸,主關心的是神的作為;而神的作為不是來審判我們,乃是來拯救我們脫離審判。神的作為不是按祂的公義叫我們滅亡,乃是按祂的大愛賜我們永遠的生命,使我們得著生命的光。

 

 親愛的朋友,接受的人有福了,我們所信的主,今天就要以祂生命的光祝福我們,使我們的眼睛得開。我們就能說,有一件事我知道,從前我是瞎眼的,現在看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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